经调解,工厂支付其补偿金及工资,员工同意删帖并道歉
南方日报讯 (记者/马喜生 通讯员/黄彩华)工厂以违纪为由开除员工,员工在网上发帖宣泄不满。近日,经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调解,员工同意删帖并网上道歉,工厂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及工资。
云某(化名)原来是东莞一家服装厂的员工。2011年7月,工厂以陶某严重违反公司纪律为由,将其解雇。云某不服,申请劳动仲裁,索赔经济赔偿金及工资等。
今年9月1日,劳动仲裁庭裁决工厂需支付云某经济补偿金1692元及加班费262.50元。工厂不服,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裁决结果。
工厂说,云某离职后,在当地网站上发表其不满言论,工厂不得不跟帖澄清。对云某的过分行为,工厂已向公安机关报案。而云某称,工厂发给员工的厂牌与实际工商登记名称不符,有企图逃避法律责任之嫌。所以他才会在网上发帖,批评该厂“挂羊头,卖狗肉”。
经法官多次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云某删掉原来的帖子,另发帖声明之前的帖子内容失实并道歉;工厂在云某网上发表道歉声明后三天内向其支付1500元,彼此不再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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