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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建设不能“一叶障目”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21日09:00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尹辅华 实习生/邹定鸣)出台“见死不救罪”?唤醒市民冷漠之心?针对国内广泛关注的佛山“小悦悦事件”,昨日佛山市委党校邀请政府官员、专家和市民举行“社会道德建设”座谈会:与会人员从法制保障、教育理念以及道德建设等方面展开了深刻的探讨,最终认可“道德建设不能时冷时热、过急过躁,更不能一叶障目”等观点。

  佛山市社科联副主席葛振海认为:“有必要制定见死不救罪!道德建设必须有法制的保障,保护见义勇为的行为,对见死不救的人形成威慑力量。”南海区法院刑事庭副庭长黄丛西从法理角度称,“刑法手段不能解决任何问题,见死不救本来就是一个道德问题,我们需要的是落实‘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主任周菊也指出,“条件成熟可以制定一定的惩罚条例,唤醒其他社会良知,承担其他除刑法以外的责任是可能的,但‘见死不救’入刑还是让人难以接受。

  佛科院社会学教授张喜平认为,过去一直宣扬“不要和陌生人讲话”,从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角度看有其合理性,但现在已经过度扩大了,表现出来的就是冷漠。

  葛振海指出,社会道德必须强化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而好的教育还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教育学生在这个追求金钱和权力的同时就意味着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市法制局局长蒋万伦认为,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员,不要把社会道德建设弄得很高尚甚至出现浮夸的现象,应该和身边的人互助互爱。广东省社科联原副主席、省社会学会长范英说同样认为道德建设不能做表面文章。”

  市民代表陈锦文则称,“道德是一代一代传承过来的。身边父母、老师以及邻居等的一言一行影响着一个人道德品质的培养,道德建设必须从小抓起,从实际从动抓起,而不是一下子说把道德给搞好就能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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