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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未检,面壁一月?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12日09:05  生活新报

  知名时评人/邓海建

  八年未检,面壁一月。这样的罚单温柔得像敷衍民意的一个白眼,领情或者不领情,我自岿然。无怪乎有网友说,这就是罚你“禁止行骗一个月”。

  近日,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民政部经过认真调查核实,该会因参与主办“共和国脊梁评选活动”被处罚停止业务活动一个月,现已期满,并履行了相关手续,目前即转入正常活动。(12月12日《京华时报》)

  中国的NGO都能如中爱联般受宠于监管制度,公共社会建设估计都能从渡轮直接登上飞机了。“打着爱国旗号,到处骗钱敛财”的中爱联,锻造了一批缺钙的“脊梁”,场子撑得太大、胃口张得太狠,终于河边湿脚。严格来说,不只是湿脚,简直已然“失身”——不久前,又有网民发帖曝光其打着全国少工委和中国记协的旗号非法成立“全国小记者培训活动中心”,在全国各地疯建上百个“小记者培训基地”搞活动骗钱,办非法报刊《中国小记者报》,携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成立“海内外小记者专项基金”敛财……

  “脊梁奖”是块不甚干净的遮羞布,扯下来难免“拔出萝卜带出泥”。令人意外的是,这样的一个组织,弄出国内外影响甚广的“脊梁事件”,罚单竟然只是轻飘飘地“停业一个月”,更离奇的是,停业完毕,身份立马名正言顺。这也就无怪中爱联意味深长地表示:“今后还将围绕爱国报国开展主题活动,但将慎重对待‘共和国脊梁评选’这类的评奖活动。”请注意,是“慎重对待”,而非“绝不掺和”。

  查阅中爱联的性质,其为成立于1995年12月24日、经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根据我国社团组织成立的程序与监管规则,千疮百孔的中爱联的“挂靠主管单位”何以一直不出面清理门户、而任由中爱联自话自说?在中爱联的寻租丑闻里,究竟能不能顺藤摸瓜到本该笃实的“领导责任”?事实上,我国社会团体合法建立之路何其艰难——即便是开风气之先河的广东,也须等到2012年7月1日起,才将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而无须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后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吊诡的是,严苛的社会团体管理制度,何以在中爱联的闹剧中化为绕指柔?

  中爱联罪而不死,是人人都爱中爱联、抑或中爱联的系列丑闻无关痛痒?这不禁令人联想起“牙防组”的命运。被媒体戏称为“两个人两张办公桌”的“全国牙防组”,忽悠了十三亿人,而终于在公众的口诛笔伐下,2007年4月24日遭卫生部撤销。没有牙防组,也不见得防止蛀牙工作就没人做了,爱国工程是不是一个道理呢?

  八年未检,面壁一月。这样的罚单温柔得像敷衍民意的一个白眼,领情或者不领情,我自岿然。无怪乎有网友说,这就是罚你“禁止行骗一个月”。话虽然未必确切,道理仍值得深思。如果中爱联的门关得严实一些,明天的明天,公众监督又能奈敛财的评级如何?

  生活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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