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都讯 记者韩成良 通讯员闫海滨 昨日下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召集全市查验员和各镇街交警大队负责校车管理的民警开会。会上通报,根据12月15日公安部“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会议”精神,东莞非专用校车接下来也必须喷上校车车身外观标识。
交警称,即日起学校、幼儿园或其他单位(村、居委会、楼盘、企事业等)自购或租用的专门用于接送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的车辆,也一律纳入专用校车管理,统一按照《校车标识》要求,喷涂车身外观标识。这项工作即日起将全面开展,涉及相关车辆达千余辆。对于三四千辆已纳入专用校车管理的校车,如校车标牌已经过期,也要及时申请更换。
车管所介绍,校车在车管所已登记颜色为黄色(车身通体底色为黄色)的,在喷涂校车外观标识后,按换领《机动车行驶证》的业务流程,办理新的机动车行驶证;校车在车管所已登记颜色并非黄色(车身通体底色不是黄色)的,在喷涂校车外观标识后,按车身颜色变更登记的业务流程办理新的机动车行驶证(所需资料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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