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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变身副处”隐现权力期权化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30日02:41  现代快报

  刑期未满即被释放,之后又被提拔重用的山西运城市交通局运管处原副处长、驾校科科长仝霄,26日被运城中院一审判处死缓,限制减刑。据悉,仝霄的父亲曾是运城市委副书记,正是在父亲包庇下,仝霄从罪犯变戏法般入党、升职,继而成为“五毒俱全”的犯罪团伙首领。

  (《京华时报》12月29日)

  刑期随意递减,直至假释;假释之后再回官场,升任运管处副处长;身为公务人员,黄赌毒俱全,五年索贿2000多万元……这一串串奇迹的背后,并不是仝霄本人有多么能干、多么神通广大,真正的操盘手其实是仝霄曾任运城市交通局长、市委副书记的父亲。用仝霄的话说就是:“只要有我老子在,啥事都没什么大不了的。”

  确实“没什么大不了的”,在仝父的操纵下,因恶行累累入狱的仝霄得以顺利减刑、假释;继而将档案中的犯罪记录删掉,并伪造学历证明。于是,一个罪犯也就顺利洗白,变成了身居要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并在任职5年内索贿2000多万。

  一个地级市的前交通局长、前市委副书记,何以有如此之大的能量?更何况,据《山西青年报》的报道,早在1984年,仝霄的父亲仝有才就因贪污侵占国家资财而被“双开”,一个被剔出权力核心的前任官员,怎么可能依然具有如此强大的运作能力?答案可能只有一个,即权力的期权化致使运城相关部门原本严密的监管形同虚设,方便之门彻底洞开。

  在仝霄身份洗白的过程中,可见权力期权化的清晰脉络。原运城市建委主任姚克让,对已被判刑的仝霄未作除名处理;原运城市公用事业局局长王江河、张德发,为仝霄调动工作;运城市交通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赵笃康等人,将仝霄调入交通局;运城市运管处违反提拔程序规定,擅自指定仝霄行使副处长职权……这些官员为什么会大开绿灯?这个“情面”显然不是给仝霄,而是给他身后那位前市委副书记。

  目前,已被打掉的仝霄犯罪团伙涉及人员79人,其中国家公职人员就达41人,包括县处级干部12人,科级干部14人。权力期权的有效期如此之长,实在令人叹为观止。这些官员看上去“有情有义”,对前领导儿子极尽照顾的背后,其实是对公共利益的践踏,是对公权力的滥用,是严重的渎职犯罪。选人用人的法律法规,在前市委副书记的权力余威面前,成了一堆废纸。

  个体犯罪行为,总会有法律来约束、惩处;而权力的期权化,以及包裹在这种期权化之上的脉脉温情,才更值得警惕。

  (胡应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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