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已对该事故实行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将及时公布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通报造成15人死亡的江苏省徐州市“12·1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通报指出,2011年12月12日下午,一辆核载52人、号牌为苏CR1836的私营客车,从江苏省徐州市丰县首羡镇中心小学接送49名学生回家,途中有2名学生下车。17时45分,当车辆由南往北行至首羡镇张后屯村附近一条村道时,侧翻滑入路边水沟,导致车内15人死亡、8人受伤。经初步调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客车超速行驶,在躲避一辆对面驶来的人力三轮车时采取措施不当。此外,客车驾驶人还存在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
依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已对这次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国务院安委办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校车交通安全的源头管理力度,排查校车的车辆安全隐患,尤其要加强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自营、社会个体私营等性质车辆的日常监督检查,坚决制止不符合安全规定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大力开展校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要进一步拓展路面交通巡查和秩序管控的深度,严厉打击校车驾驶员无证驾驶、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以及校车超速、超载、未按规定行驶等重点违法行为。同时,要进一步严肃事故查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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