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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动辄吁请权力部门出手

  □晏扬

  元旦假期,广州市民刘先生和朋友到某KTV娱乐,当他们准备打开自带的一瓶清酒时,被KTV工作人员要求支付600元开瓶费,双方争执不下,这瓶酒最终没有打开,他们匆匆唱完歌离开了KTV。就此,记者致电广州市工商和物价部门,得到的答复是KTV收取开瓶费合理,他们无权干涉。新闻甫出,众多网友和不少时评人都表达了愤怒,一方面指责这家KTV的开瓶费高得离谱,侵犯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批评广州工商和物价部门不管不问,涉嫌行政不作为。

  有一个细节需要澄清:广州工商和物价部门只是解答了开瓶费的“合法性”———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在事先告知的情况下,KTV可以收取开瓶费,标准由企业自主制定,政府部门无权干涉———而没有对600元开瓶费的“合理性”作出评判,所谓“工商物价部门均表示KTV收取开瓶费合理”,只不过是记者的过度阐释。

  无论是带有明显主观倾向性的新闻报道,还是众多网友及时评人的批评指责,显然都是在呼吁权力出手管制———开个瓶就要收600块啊!没有天理啊!政府不能不管啊!可是,我们不是一直在呼唤依法行政、一直在阐述权力边界、一直在强调“法无授权不可为”吗?法律没有明确禁止服务场所收取开瓶费,管理部门强行干涉之,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违法行政。广州工商和物价部门称无权干涉开瓶费,恰恰是恪守权力边界,谨守“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这在当下中国是一种尚显稀缺的权力品质,应该受到赞扬而不是批评啊!

  至于现行法律法规为何对开瓶费不管不问,应该是平衡各方利益的结果。想想看,如果顾客可以自带一瓶矿泉水,坐在星巴克咖啡店里细聊慢侃,度过一个下午的时光,人家的店还怎么开呀!商家的权益谁来保护?餐饮、娱乐都是充分市场化行业,遵循“愿打愿挨”的交易原则。一家饭店或娱乐场所禁止顾客自带酒水或者收取开瓶费,消费者可以“用脚投票”不去光顾它,如果有些消费者仍然愿意光顾,说明它有吸引人的地方。所有这些,都是市场无形之手可以调节的,无须法律作出规定,无须权力出手管制。

  权力应该管好该管的地方,对于不该管的地方,不分青红皂白地吁请权力出手管制,甚至批评权力之手伸得太短,这是一种缺乏法治精神的表现。对于自己喜欢的东西,呼吁权力不要干涉,对于自己不喜欢的东西(比如开瓶费),则呼吁权力加强管制———难道说,权力该不该出手,应该依据个人好恶而不是法律规章吗?要知道,权力之手伸得太长,今天可能做一件让你高兴的事,明天则可能做一件让你失望的事,今天维护民众利益,明天则可能损害民众利益。因此,在权力不该管的地方动辄吁请权力出手,这是一种与时代潮流背道而驰的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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