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讯(记者 刘任)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从今日起,四川省内居民即可向居住地市、州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就近办理护照等因私出入境证件。
凡属我省已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常住户口、而在省内非户籍地工作、学习、生活的人员,在居住地居住一年(含)以上的,可凭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证或暂住证,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国(境)的意见。
实行本省居民省内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这一便民利民措施后,可为在省内非户籍地流动的人员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以及工作生活提供极大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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