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李强 实习生/张君荣 通讯员/文燕媚)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救助管理站获悉,2011年,广州市救助管理站共接收流浪少年儿童1131人,通过联系家属认领、协助返乡等方式帮助1422人返回到家乡,通过申请转有关部门安置84人。其中,由广州市救助保护流浪少年儿童中心救助的为656人,594人返乡。
据广州市救助管理站站长徐福宪介绍,去年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流浪未成年人中,男性占76.03%,年龄主要集中于11—16周岁,占所有人员的78.78%。健康状况较差,在入站接收救助的流浪未成年人中,有11.53%的未成年人为残障儿童,生活不能自理。乞讨生活给流浪儿童生理和心理上造成了疾病,卫生状况较差,在对入站儿童进行健康体检时,发现约40%的儿童身上有外伤或陈旧性疤痕。
在接收救助的流浪未成年人中,来源于外省的偏多,受助未成年人中有79.32%来自外省,且主要集中于贵州、湖南、广西、四川、河南等省份,流浪未成年人以汉族居多。
据了解,流浪未成年人中有乞讨行为的占到了总数的28.06%,绝大部分未成年人是由家属带领乞讨;有轻微违法行为的占总数的7.36%。广州市救助站救助保护了9名被拐骗操控非法务工的四川彝族未成年人,连续救助保护12名被操纵乞讨的贵州省凯里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11名被操纵偷盗的海南籍未成年少女。被公安、城管部门护送进入救助站接受救助的流浪未成年人占受助总数的96.52%,主动求助人数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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