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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出台 村道路面宽度不得小于4.5米

  本报讯(记者 李梦媛)1月4日,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十二五”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基本标准出台,规定农村公路应按照等级路标准建设,县道不低于三级公路技术标准,乡道、村道应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

  标准同时对路基、路面宽度作出要求:乡道采用双车道,路基宽度不小于6.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5.5米、路肩宽度不小于0.5米;村道路基宽度不小于5.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硬(土)路肩宽度不小于0.5米。对于特殊地区,如三州及盆周山区、地形地质复杂及交通流量小的路段,乡道和村道可按单车道设计,路基宽度不小于4.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错车道数量每公里不少于3处。

  此外,标准还规定,通乡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应采用沥青砼或水泥砼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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