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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司聚首博爱 研讨非法侵宅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06日03:42  东方今报

  □记者 李国营 田建波

  通讯员 马斌

  东方今报焦作讯随着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群众要求以非法侵宅罪处理的案件明显增多。民警在办理类似案件过程中,迫切需要具体的非法侵宅案件立案标准来指导实际执法。今年元旦期间,焦作市公、检、法、司等重要部门聚首博爱县,就近年来发生的非法侵宅案件举办了一次“非法侵宅案件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并就非法侵宅案件理论与实务进行了深入研讨。

  会上,焦作市委政法委、焦作市人民检察院、焦作市人民法院、焦作市公安局以及博爱县公检法司等部门会同郑州大学教授刘德法、河南警察学院副教授张桂霞展开了深入研讨。与会人员认为,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审的《新刑法罪案与审判实务精解》中列举的九种应定罪处罚的情节,应作为认定标准,因其基本符合刑法关于侵宅犯罪的立法本意,可以为基层执法工作提供依据。一键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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