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驻京记者/陈祥蕉)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画家范曾诉收藏家郭庆祥名誉权纠纷”一案,日前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被告郭庆祥向原告范曾(见上图 新华社发)书面道歉,并赔偿范曾精神损害抚慰金7万元。该判决维持了一审原判。郭庆祥表示,他将赔偿原告抚慰金,但不会向范曾做出任何形式的道歉。“对美术界这种歪曲艺术创作、乱搞学术欺骗和误导大众审美的现象,今后,我也会一如既往地继续揭露和批判。同时,为了维护文艺批评的正常开展,我还将保留继续申诉的权利。”
郭庆祥因在报纸发表一篇评论文章《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中批评当前美术界存在的某些浮躁现象,包括某些艺术家以“流水线生产”的方式画画等惹来官司。著名画家范曾认为这篇文章是针对他而写,并对他的名誉造成严重伤害,把刊登文章的报社和作者郭庆祥告上法庭,索赔名誉精神损失费500万元。法院一审认为,郭庆祥的行为已构成对范曾名誉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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