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城市投融资
“城投、水投等城市投融资集团大量融资举债,有没有科学评估过还贷能力?如果还不了贷,是不是老百姓又要被加税?”为实现广州城市“大变”,2008年以来广州市一口气成立了七大城市投融资集团,借贷融资数百亿元。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炮轰城市投融资主体“已经成为第二个财政局”,市政府对于其还债来源缺乏科学评估,对于资金使用的监管也不够,长此以往必将成为财政的负担。
城投水投成“负债大户”?
所谓城投集团“负债千亿、变卖资产还债”的新闻报道近日在广州城内引发热议,尽管城投集团第一时间予以澄清,但市民对于城市投融资主体的负债还款能力仍有担忧。
2008年,广州进行了城市建设投融资改革,一口气建立了七大城市投融资集团,包括城投集团、市水投集团、市交投集团、市地铁总公司、市土地开发中心、广州发展集团、广州广日集团。城市投融资主体的建立,解决了当时“大变”亟需的资金难题,而且绕过了财政审批的漫长程序,有力地推动了广州“大变”的实现。但同时,不少人对于七大城市投资主体的巨额负债和其不明朗的还款能力一直存有疑虑。
城投集团和水投集团是七大投资主体中主要的“负债大户”。目前城投总资产1504亿元,负债率为60%,总债务为1055亿元,如果将涉水和年票项目移交,总资产为961亿元,债务为698亿元。而水投集团2008年与14家银行组成的银团签订了350亿元中长期贷款合同,主要用于西江引水工程、污水治理工程、河涌综合整治、调水补水项目、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河涌清淤工程和治理中心城区水浸街工程项目建设。
楼市低迷打乱“卖地还贷”计划
数百亿元的贷款如何偿还?卖地将是最大一块还款来源。据了解,为了偿还城投债务,除了城投集团从自身业务收入里预备偿债基金外,广州市政府还同意将广州市奥体中心周边区域和广州新城区域土地开发的增值收入优先用于城投企业债的本息偿付。
而水投集团成立之初,市政府就决定将部分滨水土地的开发权交给该集团。广州市水投集团已经成立“市水投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目前白云湖周边规划了38平方公里的“白云湖新城”,其中包含的储备用地开发权都交给水投集团。记者了解到,白云湖、海珠湖的运营管理权都将交给市水投集团,将来两湖的旅游开发收入都将被水投集团收入囊中。除此之外,自来水费、污水费征收都属于水投的资金来源。
去年,城投集团储备的岐山路原油制气厂地块遭遇停拍,水投集团储备的0.59平方公里商服用地虽纳入出让计划,却最终没有亮相。楼市低迷给广州市土地拍卖浇上了一大瓢凉水,也间接打乱了城市投融资主体“卖地还贷”的计划。
“城投负债那么多,即使运营得好,每年也仅够偿还利息,本金都还不上。”曹志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对于城市投融资主体的还贷来源、还贷能力有担忧。
进一步加强监控政府性债务
曹志伟直言,近年来,众多城市投融资主体已逐渐成为政府的“第二财政局”,“表面上是投资集团去借钱,但是借贷谁担保?大部分还是市政府,用公共资产做抵押。公司只不过是个空壳,其负债实际上仍是市政府的负债。”
有人大代表指出,更令人担忧的是,由于是企业投资行为,无论城投还是水投的巨额投资,都绕过了重大财政投资项目的必经过程——人大审议。
面对近段时间以来市民和媒体的担心,前日,广州市财政局局长袁锦霞表示,广州市本级债务风险可控,负债率跟偿债率都低于国际公认的警戒线。但与此同时,记者又了解到,广州市财政局与市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报送投融资主体财务报表和债务报表的通知》。《通知》要求建立政府性债务季报和月报制度,及时、全面掌握市城投集团、市水投集团、市交投集团、市地铁总公司、市土地开发中心、广州发展集团、广州广日集团7户投融资主体的债务收支、资产经营收益和财务信息等情况,以便“实时、动态、全程”地监控政府性债务。
在卖地偿还本金受挫的情况下,近日,广州市财政垫支10亿元省财政补助的治水专项资金用于广州市治水工程建设。其中安排给市水投集团7亿元,借给越秀区政府3亿元作为东濠涌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建设的启动资金,借款期限2年,到期一次性归还市财政后拨给市水投集团用于治水工程,日前该笔资金已拨付到位。
广州将再添一投融资公司
在前期巨额贷款还款来源不明朗的情况下,最近广州又在筹备成立一家新的投融资主体——安厦投资公司,它承担保障房的投融资、建设、物管等工作,更多地发挥保障房建设管理中市场的作用,实现融资政企分开。
2011年,全市要筹集开工保障房8.5万套,任务量占全省的1/4强,是2010年任务的3倍多。截至当年11月底,共筹集、新建各类保障房90281套,超额完成了中央、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曹志伟认为,在今年经济形势严峻的大背景下,城市投融资应该慎之又慎,保障房建设的每一分钱都要花得明明白白。“据我所知,有的保障房建成后空置十年没有用过。”
“我敢断言,如果2011年计划的8.5万套保障性住房如期开工,未来三年广州的保障房需求都能得到满足。”曹志伟算了一笔账,截至去年,广州第一批住房困难户77177户的住房需求已经得到满足。在此过程中,又新增了1万户住房困难家庭,按照今后每年新增两万户来估算,三年后也只有7万户左右住房困难家庭。
曹志伟建议,应建立保障房分配的轮候制度。一户家庭申请保障房后,应设置两到三年的“轮候期”,因为建房的周期也是两到三年。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保障房,而不应该盲目“大干快上”。建立在虚假需求上的保障房建设高潮,必将拖累财政,同时还会挤占其他民生事业的投入。“到时会不会给市民加税呢?会不会增加公用事业收费呢?”曹志伟说出了不少市民的担忧。
南方日报记者 曾妮 郑佳欣 曾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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