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申请省级养老示范单位入住者满意率不低于95%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06日10:14  生活新报

  生活新报 记者 毛翠

  近日,省民政厅特别制定了《云南省养老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命名暂行规定》(简称“规定”),详细罗列了创建养老机构示范单位的各种要求。

  “规定”提出,各级政府举办的城市老年福利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老年福利机构、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农村敬老院,都能申请命名为养老机构示范单位。不过,在具体申报门槛上,养老机构至少要运营1年以上且年检合格。

  在具体评审上,我省将采取书面材料加实地察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但示范单位的荣誉并非终身制,我省将对养老机构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命名一次,且每年考核。如果考核符合条件,将保留养老机构示范单位的命名和授牌;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将立刻取消命名并收回授牌。如果养老机构示范单位出现违法犯罪或重大违纪违规行为,或停办、解散的,批准命名的民政部门也将取消命名并收回授牌。

  1亿元以上

  如果想申请省级养老机构示范单位,床位数应在500张以上或是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室外活动场所不得少于150平米,绿化面积要达到60%,入住率不得低于85%,最重要的是,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不得低于90%,入住老人满意率不低于95%;如果要申请州市级养老机构示范单位,床位数应在200张以上或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室外活动场所不得少于150平米,入住率不低于80%,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不低于70%,入住老人满意率不低于90%;如果申请的是县区级养老机构示范单位,床位数应在100张以上,投资额应在500万元以上,入住率不低于70%,而且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不低于65%,入住老人满意率不低于85%。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