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21岁的宁波女孩小肖无偿献血300毫升,回家后晕倒,左眼撞在椅背上造成严重挫伤、开裂,导致左眼失明。因不认同宁波市中心血站“意外摔倒致伤非血站所致”的说法,小肖将该血站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等43万元。昨日,宁波市江东区法院宣判,称无证据认定小肖致残与血站的采血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但考虑到小肖因伤致残,故酌情确定血站补偿小肖15万元。
2010年8月,回宁波过暑假的大四学生小肖听说市中心血站血液告急,就前往采血车无偿献血300毫升。当天下午,小肖在上床休息一段时间后,起身走出房门时晕倒,左眼砸到椅背后严重挫伤、开裂,造成左眼失明。陆玫
录入编辑:陈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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