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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难认欠款讨不回 律师称签字及指纹更具法律效力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07日04:22  东方今报

  “帮女郎,帮你忙。”大家好,我是东方今报帮女郎赵丹。

  一张收条盖了一个甚至无法辨别名字的个人印章,7000多元的欠款悬而未决,这让杨先生很犯难。从2009年7月至今,拖欠毛巾款的洗浴中心已转让两次,原老板开始以各种理由拖欠,现在干脆不承认。

  □东方今报帮女郎 赵丹/文

  首席记者 张晓冬/图

  【求助】

  “请大家帮俺认认这个字”

  昨日,市民杨先生专程赶到东方今报社,希望帮女郎帮他认个字。在这张写有“款未付”并盖有洗浴中心“张老板”个人印章的收条中,印章名字几乎无法辨别。

  杨先生介绍,这张收条是2009年7月,其给郑州一家洗浴中心送了一批价值一万七千元的毛巾后,一名工作人员开具的。对方口头承诺待洗浴中心开业半月后结账。

  2011年夏天,洗浴中心给杨先生结了3000元钱,“说生意不好,让我拉走了一部分,还剩7000多元没有给。”而从2009年至今,该洗浴中心已转让两次,现已更名,连门都进不去。

  在杨先生出具的一份2011年6月21日的录音中,“张老板”对此予以承认。但记者联系张老板,其却对此一口否认,并称可去找当时打收条的人。“打收条的是张老板的手下,现在也找不到,张老板盖的章怎么不承认了?”杨先生很无奈。

  【律师】

  签字及指纹更具法律效力

  对此,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在强认为,因私人名章不用备案,全国同姓名的人多等原因而真伪难辨,所以不具备法律效力。

  “债务人是自然人,最好让其亲自书写欠条,最后签字及按指纹;若债务人是企业,最好加盖企业专用章。但该‘收条’结合张老板的录音,两个证据相互印证,或可证明张老板欠款及数额,杨先生可通过诉讼维权。”夏在强说。A一键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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