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洛阳读本特约评论员 李地耕
网友反映的有人动用120急救车搬家一事,引起了洛阳市东方医院的高度重视,院方迅速组织人员对这一事件进行了调查。(详见1月6日《东方今报洛阳读本》AⅡ叠03版)
每逢重大节日,几乎各级纪委都要下发专门通知,将严禁公车私用作为节假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公车私用,对掌权者来说,几乎是垂手而得的。家属亲友顺便搭乘一下公车,似乎是一举两得的事情。这样一来二往,他们就习惯了,就认为这是无所谓的事情了。
伟人刘少奇曾经说过,有一种人的手特别长,很会替自己打算,至于别人的利益和全党的利益,那是不大关心的。殊不知,特权思想,贪婪,腐化堕落,正是在这些不知不觉中形成的。
杜绝公车私用是公车改革的主要目的之一。公车改革已经叫喊了多年,但是成效甚微。那么,为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公车私用现象屡禁不止呢?
笔者认为,原因很简单,套用一句古语,那就是“是不为也,非不能也”。对于公车私用,一定要做到该出手时就出手。不仅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不仅要处理当事人,更要处理当事人背后的责任人和领导;不仅要经济处罚,更要酌情给予行政处分,直至没收违规车辆。既处理,就要稳准狠。与此同时,也要发动群众,自觉地检举揭发公车私用的人和事,使整个社会形成一个把公车私用当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态势。相信,公车私用的不正之风一定会得到有效的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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