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上午,清远经济开发区消防大队监督人员对龙塘镇卫生院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龙塘卫生院存在多处火灾隐患。
检查发现,门诊住院楼住院部一楼楼梯间违规设置氧气瓶库,违反《消防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门诊住院楼部分疏散走道、楼梯间设置铁栅栏,影响人员安全疏散,违反《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门诊住院楼住院部疏散走道被占用,一楼东侧安全出口上锁,违反《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门诊住院楼未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11.3.1条的规定,违反《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清远消防部门将对照国家《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提请政府将龙塘卫生院作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整改。张俊 清消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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