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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成立“医调委” 30日内解决医疗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3日03:05  东方今报

  □东方今报见习记者 王彦

  医疗纠纷一直是令百姓头疼的问题,昨日,东方今报记者获悉,《济源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1月1日正式实施。如果再遇到医患双方协调不成的医疗纠纷,将由新成立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第三方进行公正性的调解,将在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调解完毕。

  记者在《办法》中看到,济源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调解中心,设在济源市司法局,负责济源市区域内医疗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对医疗纠纷进行专业化调解。

  据业内人士解释,调解中心既不代表医疗机构,也不代表患者一方,而是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患者的第三方调解组织。济源市副市长、医调委主任刘庆芳强调:“调解中心一定要保持独立性和公正性,任何人都不得干预。”

  《办法》还专门规定了调解时间,要求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调解完毕。

  此外,济源将建立医疗风险基金管理机制。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全市一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床位数、医护人员数、住院手术次数,按省定医疗责任保险缴纳主险额度的60%收缴医疗风险基金。

  该机制在银行设立资金专户,采取“分户管理、结余滚存”管理模式,对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经人民法院判决的医疗纠纷、事故及时给予理赔。医调委下设理赔中心,设在市卫生局,具体负责医疗风险基金的收缴和理赔工作。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只要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理赔中心会在三天内及时将理赔金额支付到位。

  济源市卫生局副局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理赔中心主任薛荣亮说:“发生纠纷后,对患者的所有赔偿均由医调委调解,再由理赔中心予以赔偿,这样就可以化解医患之间直接的矛盾对立,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一键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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