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记者 邱延波
通讯员 刘晓培
俗话说,要想公道,打个颠倒。家住巩义市西村镇的董先生,半年之内经历了从被执行人到申请执行人的角色转变,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态度也由曾经的抵触、不理解转变为如今的赞赏、信任。
2011年9月,董先生因不满同村张先生修建自家房屋的工程质量而拖欠其1300余元工程款。随后,张先生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令董先生支付其所欠张先生的工程款。
因对判决不满,董先生拒不执行已生效判决。巩义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徐志辉为此多次找他进行劝说,但其总是态度蛮横,其妻子李女士也百般阻挠执行工作的进行,甚至以喝毒药的方式威胁执行法官。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虽然董先生最终因碍于面子而执行了法院判决,但对法院工作产生了偏见。
昨天上午,巩义法院执行人员再次来到董先生家中,这次董先生的身份是申请执行人,他们是来为董先生送执行款的。
原来,2010年8月,董先生的儿子董小南驾驶摩托车与一辆逆行的农用车相撞受伤,后董先生作为董小南的代理人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其各项损失。
法院经过审理判令农用机动车车主赔偿董先生人民币5000余元。2012年1月10日,此案转至徐志辉法官手中,李女士想到自己作为被执行人时的态度很不好,可能得罪了法官徐志辉,估计这钱根本不好要。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性及董先生家的经济状况,巩义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李喜昌与负责此案的执行法官徐志辉多方努力,仅用了一天时间就说服被执行人执行了法院判决。
想着当初自己被执行的时候,闹着要自杀,让法官下不来台,拿到执行款后,李女士激动不已,甚至面带愧色。
在完成执行手续后准备离开时,徐法官提醒董先生说:“您不亲自数一下钱?”董先生笑着说:“不用了,我相信你们!”一键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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