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驾驶员骗走公司财物为何犯的是职务侵占罪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3日14:14  温州网

  核心提示:

  温州网讯 重庆籍男子张某,28岁,重庆人,初中文化。他利用一张伪造的身份证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工作期间骗走公司财物。

  去年6月,因为自己的身份证掉了,他嫌回老家补一张麻烦,于是用自己的照片假造了“余绪兵”的身份证和驾驶证。

  后来,他被温州瑞峰实业有限公司聘为驾驶员。同年9月6日他陪同公司人员将一台产品模具送到龙湾区永兴街道乐二村一家焊接加工店维修。

  第二天晚上7时许,张某到该店,以不维修为由将产品模具骗走,并将该模具按黄铜的价格卖给废品回收站,获利4000余元。经鉴定,该产品模具价值近1.6万元。

  张某说,他之所以去骗走公司的模具,是因为案发当天公司人员不允许他参与一个饭局,他自认受到不公正待遇,于是为了出一口怨气才骗走模具。

  近日,张某被龙湾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依法提起公诉。

  张某骗走加工店的模具,他所犯的罪为什么不是诈骗而是职务侵占?

  办案检察官认为,张某利用自己担任驾驶员的特殊身份,骗得加工店的信任,将本属于被害公司的模具拉走后卖掉。其利用的是驾驶员的职务便利,侵害的是公司的财产权而不是加工店的财物,不构成诈骗罪,应构成职务侵占罪。□张银燕 龙轩 晓彬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