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14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受过爆破训练的郑家丰,前天扬言“要炸死蔡英文”被捕,检察官讯后,基于选举安全考量,首度引用“警察职权行使法”,指示警方管束他24小时,直至今天投票结束。
65岁的郑家丰,昨天下午4点20分,在检方裁定5万元(新台币,下同)交保,办妥交保手续后,随即由台中市刑大警力戒护,送他回彰化鹿港镇住处,交由鹿港警分局,安排警力24小时管束,掌握行踪。
检方表示,郑家丰曾在部队受过爆破训练,虽然清查他并无爆裂物,但基于人权与选举治安考量,检方才会首度引用“警察职权行使法”第19条:“暴行或斗殴非管束不能预防其伤害”规定,裁定管束24小时。
“警察职权行使法”2003年公布施行,迄今已9年,但司法机关极少引用,郑家丰开了先例。
台中市刑大表示,郑家丰在管束期间,仍可自由行动包括投票,只是必须由员警陪同;若郑拒绝管束、攻击警察或他人,必要时可上手铐等戒具。昨晚鹿港警分局派员警在他住处外守候,他告诉员警会配合警方。
检警调查,郑家丰16年前曾驾驶满载火药的小货车,向李登辉陈情被警逮捕;之后因事业不顺,常到处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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