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根据市教委公布的《关于做好2012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从今年起,公办高中择校生比例将从18%降至15%,且逐年降低,直到全部取消。择校生计划将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公办高中每班不超过45人(含择校生)。
从今年起,有条件的区县将探索试点取消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政策。对于这些区县,市教委将在编制招生规模时予以适当照顾。未试点的区县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继续执行“三限”政策,即择校生分数不低于学校正常录取分数线20分、择校生比例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15%、择校费标准每名学生不超过3万元。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今年继续开展示范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校工作,名额分配比例为10%至12%。同时,市教委鼓励各示范高中校将10%至12%以外的部分计划用于跨区县或“手拉手”对口支援学校。
由于全市初中毕业生持续下降,示范高中教育资源比较充裕的区县可适当编制跨区县招生计划,跨区县招生计划重点向远郊区县倾斜,而且将在原来的基础上略作下调,以市教委下达的指导性计划为准。除示范高中外的其他普通高中原则上不安排跨区县招生计划。民办高中可在全市招生,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可以不分区县计划指标。普通高中传统项目学校招收的文艺、体育、科技特长生以及经市教委批准进行特色高中改革试验项目可在全市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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