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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单元式学生公寓收费每学年不超12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7日02:42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蒋彦鑫)北京市发改委昨日消息,北京11所高校在2011年新建的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已经获批,其中单元式学生公寓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非单元式学生公寓每生每学年不超过900元。

  据悉,此次涉及的11所高校包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联合大学蒲黄榆校区等。2011年高校校内新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为:单元式学生公寓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非单元式学生公寓每生每学年不超过900元。

  市发改委提出,各有关学校需填报《北京地区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审批表》,经市教委审核后,到价格管理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收费时需向学生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应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生公寓收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期预收。

  2011年高校新建校内学生公寓名单

  一、单元式学生公寓

  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女生公寓

  华北电力大学13号楼2单元

  北京化工大学学生公寓5号楼

  二、非单元式学生公寓

  北京工业大学中蓝大学生公寓1-3号楼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12公寓、北京邮电大学学10楼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沙河校区学生公寓1、2号楼

  中国戏曲学院女生公寓楼

  中央财经大学沙河校区一期(二)阶段学生公寓1、2、5号楼

  首都师范大学良乡校区学生公寓1-4号楼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大兴校区学生宿舍1-5号楼

  北京联合大学蒲黄榆校区学生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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