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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节前购物卡未实名制 实名又变成“浮云”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8日02:37  亚心网

  亚心网讯(记者 马蓓)即将到来的春节让商场、超市异常火爆,也让各种购物卡再度大行其道。

  虽然为遏制大额购物卡行贿等不正当行为,国务院办公厅在2011年5月25日曾转发了七部委《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要求对购物卡进行规范管理,但记者调查发现,为了规避法规要求,商超支招“化整为零”,让购物卡之风不仅没降温,反而又火了起来。

  近日,记者走访了中山路、友好路、青年路的大型商场及超市,发现购物卡并没有因为实名制而被“卡”,办卡处依旧是一派繁忙景象,很多人排队等待办理购物卡。

  在人民广场附近的一家商场办卡处内,记者看到几位顾客正在排队等候办理购物卡。在一家酒店工作的李莹和一家涂料公司的会计张静告诉记者,她们办卡都是为单位新年送礼用的。

  根据新规,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需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

  李莹要购买10张面额为5000元的不记名购物卡,商场人员给李莹支招:化整为零,多买几张。经过一番思量后,李莹决定以个人名义办理了数张面值不超过千元的购物卡。办卡处的工作人员说:“像这样‘化整为零’躲避实名登记的办卡人几乎每天都有,就是麻烦点。”

  记者来到乌鲁木齐北门附近的友好超市,工作人员直截了当地回答记者:“购物卡面值从50元到5000元不等,办理多少张都行。”当记者表示是否可用现金购买50张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时,这位工作人员当即表示可以。

  当记者询问是否要用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时,工作人员连忙摇头称,只需登记个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便于留存记录给超市领导看,不会存电子档,即使查起来也查不到。

  在乌鲁木齐一家国企上班的张先生说,单位发的过节费一般是一半现金一半购物卡,另外,业务单位的人也经常送一些小面额的购物卡,比如加油卡、超市卡、通用代金卡等,“我认为预付卡实名制对那些真正要行贿受贿的人根本没有约束力,不送1万一张的,还不能送10张1000的吗?”

  对此,自治区党校教授沈君立直言,购物卡的火爆曾让很多单位变相滥发奖金,也容易导致偷逃漏税,更让一些“权钱交易”被掩盖。

  实名办理购物卡的规定,从监管角度上说有了很大进步,但由于规定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使得“购物卡腐败”得不到最有效的监管。

  只有在购买购物卡和使用购物卡都实行实名制度,才能让“商业预付卡的管理”真正有效起来,否则不能从根本上起到对购物卡的监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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