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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昆明大力排查清剿烟花爆竹市场火灾隐患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8日07:43  云南网

  

春节前昆明大力排查清剿烟花爆竹市场火灾隐患

  检查人员对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抽样检查。通讯员栗莉/摄

  

春节前昆明大力排查清剿烟花爆竹市场火灾隐患

  检查人员对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抽样检查。通讯员栗莉/摄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徐婷 随着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进入旺季。1月17日,官渡区安监局联合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消防、区城管、区供销社六部门对世纪城片区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当天,一家擅自更换经营地点的销售点被责令限期整改。

  “摊点设在人行道旁,过往行人多,有行人靠近烟花爆竹,一定要提醒他将烟头熄掉。”在烟花爆竹销售点,检查人员仔细地叮嘱着销售人员。同时,检查人员还仔细查看各个销售网点是否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和安全资格证书,是否张贴明显的“禁止烟火”安全标识,产品的生产日期和生产厂家以及消防器材的配置等,并对销售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进行了询问。

  据了解,自1月10日开始,官渡区安监局已组成3个小组,由领导带队,分别对官渡区范围内的50个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日常巡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查到有伪劣产品的,将没收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此外,安监局还实行“黑名单”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发生安全事故的销售点,明年将不能再获得安全资格证书,不能再经营烟花爆竹销售;烟花爆竹销售点地点不能擅自更换,要做到“一证一点”,保证安全。

  官渡区安监局副局长宋忠福介绍,1月13日-2月7日期间,昆明二环外可以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均标有省、市两级的安全专用封签,消费者购买时要认清相关标识,购买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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