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汉县公安局民警辗转四川、重庆两地,历时半月成功侦办一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在重庆警方的协助下,在重庆市江北区抓获犯罪嫌疑人苟某。
2010年9月30日,苟某(男,45岁,重庆市云阳县人)与中天路桥达陕高速D16标(宣汉境内)签订了D16标二工区边坡防护工程合同,2011年8月底完工,项目部按合同协议把工程款(含工人工资)全部支付给苟某。苟某收到项目部的所有工程款后藏匿,一直拒付给汤某、王某、黄某等46名民工工资,金额达26万余元。2011年12月15日,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及时发给了苟某。责令两日内发放所有拖欠的民工工资,可苟某并未执行。为此,宣汉县公安局对苟某实施抓捕。目前,苟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何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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