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罚款变轻了 “关外”的士更难管?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9日08:16  南方都市报

  

  

罚款变轻了“关外”的士更难管?

  

罚款变轻了“关外”的士更难管?

这辆爱心的士即便乘客不打表也不肯去偏远地方。

  交通部出新规了,深圳市政府2008年发布的政府令或将被取代。这意味着,从4月1日开始,出租汽车驾驶员存在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行为从原先特区政府令要求的上千元随即递减至200元以下。

  而南都记者在原关外部分区走访发现,即使在之前严令下,交通部严令禁止的这些行为也是一抓一大把,倘若降低罚款尺度,司机违规行为岂不是泛滥成灾?

  政策分析

  法规重罚变轻罚为深圳的哥壮胆?

  1月17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信息称,从今年4月1日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将正式施行。根据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存在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行为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而根据2008年10月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92号发布的《深圳市绿色出租小汽车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三、七、八项的规定,出租车司机拒绝载客的,处一千元罚款,记录违章一次;营运载客时不使用或不当使用计价表的,处五百元罚款,记录违章一次;故意绕道行驶或超标准收费的,责令加倍退还租费,处超收租费五十倍的罚款,记录违章一次。

  广东蓝天柱律师事务所李志国律师分析认为,交通部新《规定》属于国务院下属机构的部门规章,具有法律意义。《深圳市绿色出租小汽车管理规定》并非深圳市人大制定,只是深圳市政府令,法律效力比部门规章低。这意味着,从4月1日开始,出租汽车驾驶员存在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行为从原先的上千元随即递减至200元以下。

  罚款由重变轻,交通部此规定在深圳落地恐怕更不容易。昨日,南都记者在罗湖、龙岗、宝安、大鹏等原关内外实地走访发现,绿的司机普遍不打表、拒走远路,就连在关内“遵纪守法”的红的一“出关”也变样,不走远路拒绝打表已然成风。

  乱象调查

  绿的拒走远路不打表

  昨日上午10点,记者在横岗地铁口走访发现,因附近人流量较大,前往此处兜客的绿的络绎不绝。

  第一辆记者招手后停下来的的士,其车牌号为“粤B 57××5”,属于深圳平运出租车公司,记者表示要从横岗往大鹏,司机直接报价200元,再询问可否打表,该司机以“生意少,不划算”为由拒绝。另外,按照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规定,出租车必须在乘客副驾驶位置摆放工牌,记录司机姓名和工号,但记者发现该车上未见任何工牌。

  “这样可以防止被投诉”,据的士行内人士介绍,一旦被投诉,司机或多或少要受罚,很多司机到关外会马上将工牌取走。

  随后,南都记者在龙岗中心城、龙岗人民公园等地实地以乘客的身份走访约20部的士,对于乘客,的士司机要么抬高价格,直接杀价,要么直接拒之门外,当南都记者一谈及打表,司机马上踩油门离开。

  在龙岗区人民公园附近,南都记者招手停下一部车身写着“坪运”,车牌号为“粤B33××6”的出租车,希望能打表前往坪山新区金龟社区附近。

  令人奇怪的是,这辆原本属于坪山新区辖区内经营的出租公司的的士,竟然拒绝南都记者的要求,对方明确要求给100元,直接送到目的地。该司机称,现在是过年时间,打的人很多,谁愿意去那么偏僻的地方干坐着。

  随后,南都记者随机采访几部在人民公园附近的大鹏、坪运等公司的出租车,希望对方搭客返回该车的始发地,但司机们要么直接拒绝搭客要么杀价,全部拒绝打表。

  红的一出“关”就变脸

  相较之下,在“关内”打红的,基本都愿意打表去深圳各地。昨日中午12时许,记者来到罗湖火车站附近,上了一辆红的后,对方按下打表器再询问记者目的地,记者找了南澳这个距离罗湖最远的街道,司机也欣然答应。

  在原“关内”诚意够足,但跑到龙岗、宝安等地则不一定。昨日下午,记者在宝安都之都酒店附近,拦下一部“中南”出租车公司的士,也明确表示要前往大鹏新区等偏远地方,但司机一改在市内的热情,直接谈价,谈不拢时则走人。该司机坦承相告,就算红的起步价加上燃油费为12元,远高于绿的起步价加燃油费8元,但如果跑得太远,耗在路上的时间还不如回关内多拉几趟近距离的生意,“加上走高速的过路费,实在很不划算”。

  爱心的士也拒载

  去年6月份,深圳巴士集团下属单位深圳市鹏程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巴士集团龙岗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鹏程电动汽车出租有限公司推出近300辆出租车。那么,爱心出租车就真能“舍大利取小义”?

  昨日上午,横岗街道深惠路附近,一部车牌号为“粤B 16××H”,车顶挂牌“深圳爱心”,车身写着“请多多关照残疾人”的爱心出租车停在该处。记者以乘客身份希望搭往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水头社区,正在打电话的司机对记者摇摇手称“不去”,随后记者表示不打表也行,但司机仍以路途遥远予以拒绝。

  走访中,很多市民反映,在原“关外”打正规出租车,态度还比不上蓝牌车或摩的司机。

  昨日下午,南都记者在大鹏新区葵涌汽车站走访发现,因为此处地理位置较偏远,本地的的士基本都跑到龙岗中心城一带进行营运,在当地,承担起接载游客任务的除了公交车就是非法营运的蓝牌车和摩的。

  “我们有很大的风险,被抓一次就要罚款3万元”,据蓝牌车司机朱先生介绍,因为蓝牌车不用交每月上万元管理费,要价低一点,“乘客去哪里,我们从没有拒绝过”。

  ■各方说法

  市交委:乘客应记下工号或车牌

  昨日下午,记者将上述情况反映至深圳市交委,相关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虽然目前还没有到4月1日正式实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时间,但出租车司机不打表、拒载等行为均属违规,乘客如果遭遇这种情况,应该记住违规的士的车牌号或者司机的工号或者姓名,市交委将会进行核实,如果情况无误,将予以处罚。如果政策有什么变动,将按照新的政策执行。

  专家:司机可能会更肆无忌惮

  “这样会导致很多司机更加肆无忌惮,从而影响整个公共服务的质量”,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肖俊认为,交通部的规定比原先深圳市政府的政策更加宽松,如果在原关外实施这种处罚政策,将会使得一些偏远的地区如坪山、大鹏更加不会有人过去,“甚至会逐步演变成为的士司机漫天要价,乘客只能无奈接受”。

  “深圳打的的起步价已经很高了”,肖俊认为,目前解决此类问题,确实存在很多麻烦,如果在的士的打表器里面增加返空费,则会相应地提高深圳市民打的费用的支出,这样市民肯定不同意。所以只能在政府投入更多资金的基础上,给予的士司机更多的燃油补贴,同时适当地下调的士司机的月租。

  政协委员:相关部门管理有漏洞

  “司机肆无忌惮地违规,完全是管理上出现漏洞”,而深圳市政协委员金心异称,自己曾在关外有此遭遇,欲打表遭到拒绝,随后向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进行投诉,至今一年多,都没人给一个答复,“现在有了新的不利于交通管理部门政策,“交委就更加不愿意处理了”。

  本版采写/摄影:

  南都记者周伟涵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