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昨天宣布,一直无人监管的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将纳入医疗器械监管,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一律不得生产和销售该产品。同时,具体的监管措施正在研究制定之中,对该产品研究、生产、经营和使用实行全面监管。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方面表示,为了保障公众使用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安全,防止由于缺乏管理,而因产品质量等问题导致使用者受到伤害,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经报请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将纳入角膜接触镜监管范畴,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监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与用于矫正视力的隐形眼镜一样,属于较高风险的医疗器械产品,使用不当有可能造成对眼睛的伤害,请慎重选择、使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