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1年6月,平湖市一家箱包厂的老板黄金敏在欠下70多名职工工资30余万元后,携28万元货款逃匿。11月份,黄金敏被警方抓获,但他仍拒不付工资。11月28日,黄金敏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今年1月12日,平湖法院正式受理该案。(本报今年1月13日A10版曾作报道)
昨天,该案在平湖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法庭上,黄金敏欠薪潜逃的原因终于揭晓了。
原来,黄金敏的企业因为经营不善,从2011年年初开始就入不敷出,到三四月份,连工人的工资都发不出了。为了支撑企业,他向高利贷借了十几万元钱。
在此后的几个月里,放高利贷的人经常上门讨债,黄金敏不堪其扰。
去年6月份,有2笔货款共28万元将进账,这时,黄金敏怕放高利贷的人得知后会再次上门逼债,心一横,就携款逃了。
最终,黄金敏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本报通讯员 田舍郎 游情天 钟梅
本报驻嘉兴记者 竺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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