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女儿上小学二年级起,为了锻炼她,我每天发十元的零花钱给她,用来买一些学习用品或小饰物等。特殊情况要用大钱,跟我说明理由,只要是必须买的,一般我也会给。女儿大多在学校旁边的小卖部消费。
一来二往中,小卖部的店主跟她熟悉了,大概知道她是哪所学校的学生,读到几年级还不太清楚。却认定她是店里的“忠实顾客”。
转眼间,女儿读到五年级了,也就剩下最后一个学期。离开学校那天,女儿跟同楼的莉莉又去小卖部采购。店主边卖东西边跟她们聊天,包括所在的班级、学习情况、学习用品的损耗量等,问得十分仔细。最后,店主给莉莉发了个比比熊,给女儿只发了个笔套。说是一年下来的奖品。
女儿回来后,很不高兴,我问她怎么了。她把事情告诉了我,我问为什么店主只给了你一只笔套?
“莉莉才读四年级,还要在店里买一年多的东西。而我再读一学期就毕业了。奖品当然就少啦!”宋绍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