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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有较大争议或社会影响刑事申诉案可公开审查

  刑事申诉案件如果具有较大争议和社会影响,人民检察院可邀请社会人士参与公开审查。记者近日从最高检获悉,《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正式施行。

  根据新规定,对于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等刑事申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适用公开审查程序。立案前审查、立案后复查以及复查决定的执行落实等阶段均可采用公开审查方式办理。

  新规明确,如果刑事申诉具有较大争议,人民检察院将邀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人民调解员或者申诉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人员以及专家、学者等其他社会人士参加。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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