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意见
备受关注与期待的深圳大学全员自主招收本科生计划今年恐难实现,这是南都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得的消息(见昨日《南方都市报》)。
“全员自主招生”需要经过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批,鉴于过去的2011年中,国家高考改革方案并没有顺利出台,所以,深大的招生方案不能出台,也是意料之中。
但从改革角度来说,如果地方教育部门、学校的改革,都需要逐级审批,这将很大程度限制改革的活力,也将贻误改革的时机。对于高校有积极性推进的改革,教育部门完全可以给其创造宽松的环境,鼓励其大胆试点。
根据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所确定的高考改革思路,中国高校的自主招生,有两个基本方向,一是基于社会化联考基础之上的自主招生,每个学生可以以联考成绩申请多所学校且可获得多张大学录取通知书;二是基于统一高考基础之上的自主招生,将统一高考的功能由选拔转变为评价,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由学校自主提出申请的分数要求,达到要求的学生自主提出申请,学校独立进行录取。
从中国现实情况出发,后一种方向,更具可操作性———公众很担心自主招生就是取消统一高考,而基于统一高考基础的高校自主招生,保留统一高考,打破集中录取。但目前,中国内地高校的自主招生试点,都在沿着第一种方向推进,而没有后一种方向的尝试。
深圳大学的“全员自主招生”体现了高校对后一种方向的认同。在这种情况下,教育主管部门应该认真考虑这种模式,并推动有意愿进行改革的高校积极尝试。从改革的影响看,选择深大这类院校试点,影响要比选择北大小,更容易获得成功。首先,其面临的各界阻力相对小;其次,改革成本可控,深大主体在当地招生,不像北大,选择某个地区试点,将存在面试组织成本较大的问题,当然,如果深大“全员自主招生”,其面试的压力也很大。这一问题可通过先部分自主招生,再逐步推进解决。另外,针对社会担忧的公平公正问题,教育部门完全可以要求主动进行自主招生改革的学校,保证整个招生过程透明,将自主招生考生的信息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前不久,教育部公布了2012年年度工作要点,提出要研究高考改革重大问题,制定发布改革方案,指导各地根据实际探索本地区高考改革。规范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逐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按照教育部年度工作要点,深大的“全员自主招生”(至少部分自主招生)完全可以列入试点范畴,这既可落实学校自主权,也可为国家高考方案的制订积累经验。□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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