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卫学军 通讯员周慧萍 李爱新 17岁小鹏跟同伙一起,用弹弓弹珠砸车窗,盗窃车内贵重物品,作案5起涉案金额7000多元。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近日以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小鹏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11年11月9日中午12时许,年满17周岁的小鹏(化名)伙同自己的伙伴在东莞市厚街镇湖光路闲逛,寻找可以盗窃的小车。在一饭店门口,小鹏等人看到一辆小车内放着一个双肩包,就用事前准备好的弹弓弹珠砸碎车窗的玻璃,拿走车内的双肩包(包里放有大概4900元现金),并迅速逃离现场。车主发现财物被盗后,立即报警。
2011年11月17日,东莞市公安局在东莞市厚街镇教育路附近将犯罪嫌疑人小鹏抓获归案。经查证,犯罪嫌疑人小鹏在2011年3月至11月之间,采用弹珠“砸车窗”的方式,共作案5起,涉案金额达7000多元。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提醒称,车主莫将车辆当保险柜,贵重物品不要锁在车内,停车落锁后一定要确认车辆报警器已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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