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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实名曝光260名酒驾司机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9日14:55  齐鲁网

  齐鲁网2月9日讯 (记者 户延明)“今后将定期对酒驾违法犯罪行为在媒体上进行实名曝光”,济南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曹凤阳在今天上午召开的整治酒驾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对2012年1月1日至1月31日期间查处的260名酒驾违法犯罪嫌疑人在媒体上进行实名曝光,并曝光处理结果。

  曝光260人名单只是开始

  据曹凤阳介绍,今年1月1日至1月31日,济南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办理涉酒驾驶案件260起,其中办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229起,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31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2012年1月1日至1月31日期间查处的229名酒后驾驶和31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违法和犯罪嫌疑人在媒体上进行实名曝光,并曝光处理结果。

  曹凤阳说,今后将在媒体上建立酒驾违法犯罪曝光台,特别是要对有一定知名度的“名人”、公职人员坚持依法查处、坚决曝光。

  同桌饮酒 一律追责

  同时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今后查处酒驾将实行“连带责任”制度,与被查处的机动车驾驶人一起饮酒,没有履行劝阻义务的人员,公安机关一律依法进行询问,并通过技术手段甄别其是否也存在酒驾行为,如果存在,依法追究其责任。如果没有酒驾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应尽到劝阻饮酒后驾车而没有履行的,将当事人通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加强教育。

  酒后驾车将被抄告至单位

  今后酒驾想偷偷摸摸处理,不被单位发觉也难了。从现在开始,对酒后和醉酒的驾驶人一律抄告,济南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酒后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公职人员和有单位的员工一律通过书信形式抄告其所在单位。对没有单位的社会人员,一律抄告其居住地所属辖区办事处、派出所和安监部门。

  醉驾一律刑事拘留

  济南交警加大打击酒驾的力度,对醉驾的打击更是祭出了重拳。据曹凤阳介绍,今后将对醉酒的驾驶人一律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凡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一律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且不得取保候审。对经酒精检测仪检测确定为饮酒后驾驶的,现场制作询问笔录和处罚决定书,对经检测显示为醉酒驾驶的,当场传唤驾驶人至指定地点接受询问, 减少执法干扰,杜绝托人情、走后门等现象的发生。

  建立酒驾黑名单

  济南交警支队将根据酒驾人员的相关信息,建立黑名单,同时提供给保监会。这就意味着酒驾违法嫌疑人今后购买车辆保险将产生困难。

  重拳出击,也意味着济南交警对酒驾查处“零容忍、高压线”的政策没有改变。记者从济南交警支队获悉,2011 年以来,济南市共出动警力33540人次,查处酒后驾驶1986 起,查处醉酒驾驶885人,行政拘留5748人(包括无证驾驶机动车)。出于打击酒驾的需要,原酒驾整治机动队由最初50名民警扩编为210名民警,由原来5个机动小分队扩编为18个机动小分队,今后济南交警还将在全市餐饮业发展几万名酒驾信息员,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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