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记者 田林 邱延波/文图
禹州市一男子18年前突发精神病频频伤人,家人无奈将其铁链锁身18年。周口市淮阳县,一名30多岁的精神病人,因家穷无钱再医治,常常打砸惹事,七旬老母年前实在没办法,跪求邻居把儿子关进了铁笼子中。
许多精神病人都有类似遭遇:家人辛苦照顾却无法支付高昂的医疗费,失去耐心而放弃;流浪在街头,被救助站拒之门外……精神病人本就悲剧的人生,何时才不再无处安放?
【案例一】 精神病人被关进笼子
婚姻不幸 精神失常
今年36岁的贾峰是淮阳县冯塘乡朱大庄人,12年前结婚后和妻子一直吵架,后来妻子撇下小儿子跑了,贾峰精神开始异常。
4年前,贾峰的父亲去世,家里只剩下母亲贾孔氏和今年12岁的儿子。没有父亲的监管,发病时的贾峰有时会动手打人。
年前,担心儿子再动手伤人,母亲跪求邻居把贾峰关进了笼子。
与邻居家相比,贾峰家里破败不堪,院落围墙几乎全部倒塌,院落内无序地堆积着些秸秆。
青砖蓝瓦的房子共4间,三间呈南北走向,门朝西,一间门朝北。贾峰便是被关在三间房内高约170厘米、长约160厘米、宽约1米的铁笼子里,屋内再无他物,笼子内也只有一条破旧的被子,周围地上污秽不堪。
家徒四壁 无钱医治
记者见到贾峰时,今年70岁的母亲贾孔氏正含泪将泡好的方便面倒进一个大的塑料瓶内,贾峰抱着瓶子吸食。
贾孔氏有三个孩子,除了老大贾峰,还有个已出嫁的闺女和四年前出外打工再也没和家里联系的小儿子。
贾孔氏说,“十多年前,贾峰刚得病时,家里四处凑钱给他看。但治疗好后,反复发病,家里的钱也被折腾光了”。
贾家共有3亩多地,贾峰的父亲去世后便承包给他人,每年可拿到1000多元租金。除此之外,老人靠捡破烂,女儿、邻居救济为生。
政府说法:
设法救助老人孩子
昨日下午,东方今报记者致电淮阳县民政局局长李变宣。李变宣了解情况后表示,会设法救助老人和孩子。
谈到救助时,李变宣说,按照目前法律的相关规定,民政部门没有对精神病人的救助措施,只能是对老人和孩子设法救助,待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后,再决定如何救助老人和孩子。
【案例二】精神病人被铁链锁身
精神病老汉被锁18年
在禹州市梁北镇杨园村的一家民房里,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身上锁着铁链,铁链的一端穿墙而出,钉在墙外边。由于长时间磨蹭,墙上被铁链磨出一个大洞。老人脾气暴躁,不时会捡起地上的砖块,向陌生人砸去,妻子与邻居甚至也不能幸免。
被铁链锁住的老人叫刘存欣,今年65岁,曾是当地有名的果树培育员,1983年突发精神疾病。家人曾带他四处求医,花了不少钱却依然无效。担心再伤及他人,从1984年起至今,刘存欣就被家人用铁链锁着。
“锁住之前,我哭了好多次,真是没办法。”提及此事,刘存欣的儿子眼含泪水,充满无奈。
“18年了,你说我把我爹锁住,我心里啥滋味……”刘存欣的儿子一直希望能有办法让父亲解脱,也让全家人解脱。他说:“这18年来,对父亲和全家人都是一种漫长的痛苦,父亲连出门晒晒太阳都成了一种奢望。”
镇政府许诺积极救助
18年来,当地村里一直资助和鼓励这个不幸的家庭。禹州市梁北镇杨园村二组组长刘少伟说,每年村里一下来救济的米、面、油等物品,就会给刘存欣送来一些。但这些都是杯水车薪,根本无法解除老人及其家人的痛苦。
接到记者反映的情况后,梁北镇政府立即派专人看望老人,送来了米、面等物品,并带来了医护人员,给老人检查身体。
“我们将为其进一步检查,提供药物,帮其控制病情。”梁北镇卫生院副院长郭忠霞说。梁北镇副镇长杨伟功说:“接下来,镇里将积极协调民政、公安、卫生等部门,依托全民养老保险、大病救助、低保等政策,向他们提供救助。”
■ 尴尬现状
根据卫生部《2009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统计,2008年全国共有精神病院598家,中国平均精神科床位密度为每万人1.04张,平均10万人才有一个精神科医生。
根据中国疾控中心精神卫生中心提供的数据,全国至少有5600万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尚未接受过任何有关的医疗服务,即使是严重的精神疾病患者,每4人中也仅有1人接受过正规的精神科医疗服务。
1.在精神病院一直住下去。根据《2008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隶属于民政部门的精神病院一共有159家,收养在这里的人有3.1万人。其中主要是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监护人的“三无”病人,此外也有许多病人因为家属不愿将其接回或者是完全无法适应社会等原因,在这里一住多年。
2.出院,继续痛苦地生活。据卫生部《2009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2008年,全国精神病院的出院人数是73万。精神病是非常容易复发的病症,痊愈者要融入社会也是非常痛苦的事情,在《深圳商报》2006年的一篇报道中曾经提到精神病痊愈者仅有1%可以正常回归社会。
3.死亡。据统计,精神病人遭受意外伤害的几率明显高于常人,50%曾试图自杀,10%的病人最终自杀成功。另外精神病人也可能会突然发病,对周围人施以暴力。也有遭到医护人员的虐待,乃至死亡。这样的情况尽管不多,但是往往骇人听闻。
■ 专家说法
法无明文规定时
政府应担监管责任
河南省社科院副研究员祁雪瑞说,精神病人的问题目前仍是法律空白,对无主精神病人的监管和看护,在法律尚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当地政府应担起责任。
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俊峰认为,去年国务院下发《精神卫生法(草案)》,对无监护人的精神病人的治疗和监护并没有明确分工,只笼统地说是当地政府,不利于执行。从政府职能考虑,对无监护人的精神病人的治疗及看管,政府也应承担责任。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常伯阳说,目前法律缺失,对于精神病人主要由其亲属监管,相关部门不会出面。只有到精神病人对他人或社会造成危害后,公安机关才对精神病人监管,采取的一般方法是鉴定为精神病人后,强制送往医院。而医院都是盈利性的,在医院的费用是由其亲属或所在地政府承担。因此,他认为对于无监护人的精神病人的治疗和看管,政府也应该承担。
■ 他山之石
湖北武汉2009年10月份出台过一个《武汉市严重危害社会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实施办法》。
该办法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的精神病人,必须采取强制治疗措施,而对于那些没有能力和条件对精神病人治疗的家庭,则由政府负担治疗费和生活费。
遗憾的是,全国各地并不是都像武汉这样出台过类似的管理办法,很多地方的精神病患者管理,仍旧处于“无政府状态”。无疑,这是一个迫切需要引起政府重视的问题。
■ 记者手记
装铁笼、锁铁链的无奈
目前,让公民免于“被精神病”已是大多数人的共识,但真正的精神病人得不到救助却容易让人忽略。
近年来,精神病人得不到救助以及伤人的事屡见报端,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而《精神卫生法(草案)》的难产也着实让人无奈。
对于无监护人,以及监护人无监护能力的精神病患者,谁来监管?
记者认为,保护精神病患者的权益,监护人有摆脱不了的第一责任,但从政府职能角度而言,政府也有无可推卸的责任。特别是监护人无监护能力之时,政府有关部门需快速跟进,给予精神病患者合理的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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