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检察院 郭晶晶
至今仍忘不了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刘某某因听说母亲被继父殴打,竟失去理智,赶回家后用水果刀将其继父刺成重伤。经过阅卷审查,我认为,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证据充分,应提起公诉。听完案件汇报,我的主诉官并没有马上发表意见,转而问了我一个似乎跟案件毫无关系的问题:“嫌疑人是单亲妈妈,家里上有重病的父母,下有一个需要抚养的两岁多的小孩吧,嫌疑人如果判刑,她的家庭由谁来照顾呢?这会不会又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第二天,我们去到嫌疑人家中补充笔录,家徒四壁的屋子里弥漫着一片凄风苦雨,她的继父因重伤病卧在床,她腿脚不便的母亲还要艰难地为全家人做饭,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小男孩儿不停地哭喊着“我要妈妈,我要妈妈”。家庭矛盾虽然在这家人心中留下了很深的阴影,可是被害人却不停地说:“这件事我也有过错,我已经原谅了我女儿,请司法机关也对她从宽处理吧,因为,没有她,我们的家庭会散的!”是啊,对这个家庭来说,老人需要女儿,小孩需要妈妈,考虑到嫌疑人的自首及悔过,被害人也提出谅解,我们向法院提出建议,案件的结果最终以被告人被判处缓刑而告一段落。庭后,看到这家人冰释前嫌,哭着相拥在一起,我也为之动容,我想,公诉工作并不是惩罚的艺术,太多的案件并不是人性本恶的后果,而有着复杂的犯罪原因,并不是每个被告人都是丧失良知或罪大恶极,公诉工作不仅仅要指控犯罪,更应该关注法律的救赎和对人性的尊重。
美国哲学家威尔·杜兰特曾经采访过100位艺术界、政界、宗教界和科学界等各个行业的名人,请他们回答一个最基本的问题:“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最后,通过对比他们各自的答案,杜兰特发现这100位被采访者答案中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要体验生命的意义,必须要有一个目的,这个目的应该比个体的自我要大,比个人的生命要长,当我们把自己当成某个生命群体的一部分,你会发现自己的生命会更加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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