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浦发银行

委员单红霞建议:增加协勤人员执法权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13日02:54  亚心网

  亚心网讯(记者 摆歌)闯红灯、翻栅栏……在首府街头行人违法行为随处可见,这也是交警部门一直以来治理的难点。在乌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有委员提出,想改变这种现状可以尝试增加协勤人员执法权,加大对行人违法行为的处罚。

  ?

委员单红霞建议:增加协勤人员执法权

  零下20余度的寒冬、春节的节日还没过完,但却有一群为了保障市民生活和出行的人们在坚持着、忙碌着。图为在红山转盘处值勤的交通协管员钟新江每天都在这里指挥行人按信号灯指示通行,行人通过时,他会站到路中示意车辆暂停,保证行人安全通过。(图记者 张万德 )

   “我常常看到有些人在红绿灯前,不顾协勤人员的阻拦,强行闯红灯、过马路,特别危险。”政协委员单红霞说,而遇到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时,在路口执勤的民警往往忙于疏导车辆,无暇顾及对行人的管理,负责管理行人的协勤人员又管不住这些人。平时,从媒体的报道中也看到过不少因为行人的违法行为酿成的惨剧,所以这次决定写一份有关治理行人违法行为的提案,希望可以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让大家为这个问题出出主意。

  单红霞认为,如果今后增加协勤人员的执法权,让行人意识到一旦违反交通规定就可能被处罚,监督的力度随之增加,违法行为也会相应减少。

  “自觉的人不用管理,不自觉的人管也管不住,因为大家都知道我们没有权力处罚他们。”在小西门汇丰大厦路口执勤的一名协勤人员说,不久前,一名行人闯红灯过马路后态度蛮横,还想动手打人。

  事实上,对于行人违法行为的管理,也是首府交警部门一直以来的管理重点、难点。去年是首府交警部门近年来最大力度整治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年,在去年5月集中整治期间,两天内就对上万名产生交通违法行为的行人进行警告教育并开具警告通知单,28人被处罚金5元。

  昨日15时,记者在人民路马市小区附近的人行道看到,10分钟内,有21名行人闯红灯通行。刚开始,交通秩序是正常的,马路的两边各自站着十几名等待过街的行人,突然一名小伙子趁着车流小的时候横穿马路,两边立即有人开始效仿,在行人过街灯转为绿灯时,两边的行人已经基本上过完了,只留下刚才被迫停车等候、现在必须停车等候绿灯的车辆。

  “随意横穿马路的行为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也是在害驾驶员。”私家车主黄玉婷说,有一次,她开车在东外环行驶,一名站在中央隔离带上的男子突然从上面下来,直冲着她的车头过来,吓得她赶紧刹车,轮胎都擦出胶皮味了才停住,现在想想都后怕。

  据了解,有关交通协管员是否该拥有执法权,北京曾做过尝试,北京的交通协管员经历了“放权再到收权”的演变。1998年,随着北京机动车的增长,交通管理矛盾大量出现,交通协管员“诞生”。北京市交管局专门出台管理办法,赋予交通协管员执法职权,他们可以用摄像机拍摄动态违法画面,还可对违章停放的车辆贴条罚款。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协管员没有执法权,只能“劝阻、告知交通违法行为”。因此,协管员的执法权不断受到质疑,司机和协管员的矛盾冲突不断升级。2005年7月,北京市交管局出台《交通协管员七条禁令》,叫停协管员的执法权。

  “协管人员有执法权,必然会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大幅减少,但也会引发一些其他问题。”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说,从北京和其他很多城市的经验来看,协勤人员有执法权,必须拥有一整套完整的管理办法,否则不可避免地造成执法权的变异与滥用。

  “提出给协勤人员增加执法权的根本目的还是培养广大市民交通文明意识。”单红霞认为,西方很多国家对于公民交通文明意识的培养都是从娃娃抓起的,我们国家现在虽然也很重视,但力度还不够,最好能够将有关交通文明的教育纳入小学课本当中。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