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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甲被抓之后追悔莫及
“两个小偷到小区里偷电动车,被居民抓到了一个,已经被110民警带走了。”日前,读者刘先生致电本报,向记者讲述了擒贼一幕。
■刚偷了电动车就被抓
2月8日,市民窦女士到泰华街某小区找同学小雨(化名)玩,随手将电动车停放在了同学家楼下。
中午12时,小雨和男友带窦女士去饭店吃饭。刚到楼下,窦女士发现自己的电动车没了。三人急忙分头寻找,窦女士拨打110报警。
“那是我的电动车!有人偷车!”窦女士转过楼角,发现一男青年骑着她的电动车。听到有人喊,男青年扔下电动车撒腿就跑。
没跑多远,男青年脚下一滑摔倒在地,被窦女士等人控制。此时,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省医院综合警务站民警高警官也赶到现场。简单讯问后,高警官把男青年带上警车,移送到新华分局合作路派出所。
■自称受朋友蛊惑
“朋友找我借钱,我不想借给他,就答应跟他一起去偷电动车。”在合作路派出所,偷车男青年陈某甲交代,自己前一天才从保定来石家庄找朋友陈某乙。陈某乙跟他借钱被拒绝,就提出一起去偷电动车,自己考虑了一夜,答应了陈某乙。
于是,两人趁着小区人少,陈某甲放风,陈某乙剪开了两辆电动车的U型锁,并捅坏锁芯,两人各骑一辆向外走,没想到被人发现。陈某乙趁机逃走,陈某甲被抓。
陈某甲交代,他觉得赚钱太辛苦,所以几次工作都没干长。听陈某乙说偷一辆电动车就能赚300元,陈某甲觉得虽然“有风险”,但很 “划算”,于是在朋友的蛊惑下,一头扎进了犯罪的泥淖。
目前,嫌犯陈某甲已经被刑事拘留,对陈某乙的追捕也在紧张进行中。■文/本报记者秦瑞凤 实习生刘宏驰■摄/本报记者张雅琳分享此资讯到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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