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田玲玲 省民政厅日前公布了在其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10年度年检情况的通报,东莞共有南博职业技术学院等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合格;东莞实验技工学校则未接受2010年度年检,被省民政厅予以警告,并计年检不合格1次。省民政厅称,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每年的5月31日,民办非企业单位如不按时提交年检材料,将不予评“合格”。
莞4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合格
省民政厅日前对2010年7月1日前在该厅依法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年度检查。根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在省民政厅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共有317个,应接受2010年度检查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为291个,实际参检254个,参检率为87.29%,同比减少1.13%.
年检结果共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其中,年检合格215家,合格率84 .65%;基本合格34家、不合格5家,分别占参检单位总数的1 3 .3 8 %、1 .97%.此外,应检未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为37家,占应检单位总数的12.71%.
其中,东莞共有南博职业技术学院、东莞台商子弟学校、东莞联合技工学校、广东东莞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结果为合格。此外,东莞实验技工学校未接受2010年度年检,被省民政厅予以警告,并计年检不合格1次。如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者,将依法予以撤销登记。
不按时提交材料将不评“合格”
省民政厅指出,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按时提交年检材料。受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材料截止日期为每年的5月31日,“但每年都有部分民办非企业单位逾期办理年检手续,个别甚至逾期超过3个月,给年检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省民政厅称,为确保年检工作依时完成,对逾期补办年检手续者,如不能提供正当的逾期理由,将确定其为“年检基本合格”或“年检不合格”,不予评“合格”。据了解,年检“基本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需限期整改,“不合格”者则须自查自纠,并接受登记机关的现场审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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