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为了社会的和谐
去年以来,五华法院行政庭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及最高法院《关于开展行政审判简易程序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在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不断拓展审判职能,和谐解决行政争议方面,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党和人民掌好审判权,用好审判权,以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公正执法检查活动为契机,努力提高和增强司法能力和水平的意识。
全庭干警本着耐心细致、严格审慎的工作态度审理了许多棘手的行政案件,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满意与尊重,为五华法院赢得了荣誉,为五华区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首推行政首长
出庭应诉制
以往昆明市审理的行政案件中,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的比例很小,还不到百分之一。大多数行政案件审判中,行政机关的领导几乎都不会出庭,让代理律师出庭应诉已成了行政案件中的惯例。
针对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很少出庭这一突出问题,全省法院推行行政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五华法院自被省高院确立为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试点法院及2010年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重点推介法院以来,行政庭挑选典型案例、把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与组织单位执法人员学习及邀请代表、委员旁听等多种方式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在法院审理的原告代某、李某诉某局行政处罚一案中,某局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该单位还组织了20余名干部到庭旁听案件审理,参与旁听干部普遍反映,整个法庭审理过程,胜似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通过旁听案件审理,他们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了更为全面、透彻的理解,程序、证据意识得到强化,自身执法水平也得到切实提高。他们表示,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将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不断加强学习总结,把执法工作做得更扎实。
在2011年审理的22件行政诉讼案件中,涉及五华区区级行政机关的有6件案件,行政机关首长全部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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