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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李强 通讯员/文燕媚)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民政局获悉,经过广州市政府同意,从2012年1月1日起,南沙区统一城乡低保救济标准,农村低保标准由420元提高到480元。由财政负担的分类救济金、基本医疗救助金等支出按规定相应增加。据统计,此举将惠及南沙区农村低保对象1250户、360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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