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冠南 实习生/聂丹)根据我国2010年枪支鉴定新标准,一大批原本定性为“玩具枪”的仿真枪被列为非制式枪支。广州越秀区一名“玩具枪”老板张常军在新规实施当天被批捕,昨日在广州中院受审。据起诉,张常军被查获非法持有124件非制式枪支、109件仿真枪支,如果指控张常军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的情节成立,依法可能判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0年6月张常军以1.5万元的价格从李某处购买一批枪支,7月又购进一批气枪铅弹。2010年11月1日,张常军与一名“刘老板”(另案处理)商定以18000元的价格转卖这批存放在李某处的枪。张常军在办理托运手续时被抓获。经鉴定,查获的234件枪形物品中,有124件属于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非制式枪支,109件属于仿真枪支。
广州检察院认为张常军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应当依此罪定罪量刑。
庭审中,记者了解到,张常军本来是一家玩具店的老板,但是“玩具枪”并不是法律概念,是否属于枪支,主要看鉴定结果。如果按照2010年12月7日以前公安部有关枪支鉴定的标准,张常军一案中许多“枪支”会被认为不构成犯罪要件,不予起诉。但是本案中,张常军刚好是2010年12月7日当天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2月9日执行逮捕。检察机关认为根据新标准,张常军有一大半的枪支被鉴定为非制式枪支,因此,以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这样的重罪来起诉,而不是按照非法经营罪的轻罪起诉。而起诉的罪名不同,张常军的量刑将相差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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