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段思午 通讯员/卢晓芬)笔者昨日从东莞东坑消防大队获悉,大队在辖区推行火灾隐患分级监管制度,有效提高了监管效率。
东坑镇坑美村一共有254间“三小”场所、出租屋,在全国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以来,坑美村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充分发挥“消防街长、楼长”的巡查服务作用,加强对村内火灾隐患监控。当地根据实际情况对“三小”场所、出租屋实施ABC分级监管。
消防街长李伟斌说,商铺没有住人,电线有套管,配备了灭火器等必要的消防设备,可定为A级,一个月巡查一次。商铺有住人,配备了逃生窗等设备,虽然符合消防要求标准,但存在一定风险,定为B级,每半个月检查一次。
据统计,坑美村实施火灾隐患的分级监管以来,查改火灾隐患735处,火灾总量同比下降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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