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年轻人深夜在网吧上网没车回家,居然想出偷窃摩托车的法子,并加以实施,事后还将赃车卖得1200元。近日,鹤山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当时未成年的梁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介绍,事发于2011年10月8日凌晨,梁某伙同罗某、梁某斌窜至鹤山市沙坪街道某网吧上网,期间,因没车回家而商量盗窃摩托车。后梁某、梁某斌在该网吧内捡得一串摩托车钥匙,到网吧楼下按防盗摇控器,锁定一部男装摩托车,遂上前将车推到网吧后,交给在此等候的罗某。罗某驾车搭载梁某、梁某斌到宅梧镇,将摩托车藏于一鱼塘边,两日后由罗某联系买家,与梁某以1200元卖出该车并花光赃款。同月25日公安机关将梁某、罗某抓获,罗某一方与被害人达成谅解协议,赔偿损失7000元,梁某、罗某均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梁某行为已构成了盗窃罪,但因其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处罚。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陶然 张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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