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拟将位于清城区龙塘镇龙国道1号电信大楼首层第5卡和清城区松岗路西十八座内首层旧饭堂、清城区横荷镇百加机楼首层、清城区石角民安机楼首层第3、4卡等房屋,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招租房屋分别位于:
1。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龙国道1号电信大楼首层(梯间起第5卡房屋),面积27平方米;
2。清远市清城区松岗路西十八座首层,面积55平方米(旧饭堂房屋);
3。清远市清城区横荷镇百加机楼首层,面积164平方米(旧营业厅房屋);
4。清远市清城区石角民安机楼首层,面积62平方米(第3、4卡房屋)。
二、承租人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三、招租约定:
1、本招租房屋按现状出租,租赁期二年;不能用于经营餐饮、汽车维修、洗车、化工等涉及污染大、噪音大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活动,不能用作危险物品的存储仓库。
2、招租底价为:①龙塘机楼首层第5卡房屋租金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35元起;②松岗路西十八座内首层旧饭堂房屋租金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40元起;③百加机楼首层旧营业厅房屋租金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30元起;④石角民安机楼首层第3、4卡房屋租金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20元起。
3、租赁定金:按三个月的月租金金额收取租赁合同定金。
4、招租方式:公开招租,现场竞价,价高者得。
5、竞租人须交押竞租诚信金。竞租不成功的当天退还诚信金;竞租成功后放弃租赁的竞得人,其诚信金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招租人(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6、竞租人在竞价成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须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超出期限未签约者视同放弃。
7、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一个月作为装修期,免收租金。
四、报名事项:
1、报名者需提交合法的身份证明(企业单位竞租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竞租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报名的同时,提交初步的经营方案。
2、报名者须交押人民币2000元诚信金。竞租成功的竞得人的诚信金,待竞得人将租赁定金入招租人(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的银行帐号后,由招租人通过银行转帐退还竞得人。
3、报名者须与招租人签订竞价承诺书。
五、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10日至2012年2月20日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公开招租地点:清远市半环北路电信大楼五楼会议室
3、公开招租时间:另行通知。
4、报名地点:清远市半环北路电信大楼六楼中国电信清远分公司安保后勤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337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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