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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

他去“拍肩”同伙“调包”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14日08:20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龙玉琴 实习生李翠妮 通讯员海法宣 银行柜员机存取钱时,可要提防被人“调包”。海珠区一男子杨某河与同伙配合作案,利用拍肩膀、询问是否掉钱的方式,转移被害人注意力,趁机“调包”银行卡盗窃。近日,海珠区法院判处被告人杨某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被告人杨某河今年48岁,系江西人,初中文化,家住江西省瑞金市。2011年4月14日19时许,杨某河伙同杨某发、朱某、钟某平等人(均另案处理),到海珠区中国农业银行新港中路支行作案。

  当被害人黄某会正在柜员机存钱时,同案人钟某平上前拍了拍黄某会的肩膀,并假装询问其“是否掉钱”,从而引开被害人黄某会的注意。这时,另一某同伙则将事前准备好的银行卡插入柜员机的插卡口。于是,被害人黄某会以为是自己的银行卡被柜员机退出,将假的银行卡拔出。然后,被告人杨某河上前挤开被害人,在同伙掩护下,与杨某发先后直接操作柜员机,从被害人黄某会的银行卡中,分四次提取人民币合计11800元。

  次日20时许,被告人杨某河等四人,再次利用相同的手法,到海珠区中国农业银行广州新滘支行作案。他们盗得正在柜员机前取钱的被害人叶某玲的银行卡。随后,分六次从被害人叶某玲的银行卡中提取人民币合计14500元。

  2011年9月12日,被告人杨某河被公安机关抓获。海珠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河犯盗窃罪,依法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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