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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

财务主管已过堂这回是出纳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14日08:20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龙玉琴 实习生李翠妮 继广州地铁五号线项目施工方一财务主管被控贪污250万元后,昨日上午,该公司另一涉案的出纳储某萍,被指与该财务主管共同分赃30万元,在越秀区法院过堂受审。

  被告人储某萍今年30岁,山西人,本科文化。案发前在中铁十六局北京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出任广州地铁五号线区庄站到杨箕站盾构区间工程项目部出纳。

  她昔日的上司,这一工程项目的财务主管陈基濠,此前被控贪污250万,去年9月15号已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

  检方指控称,2007年5月,储某萍在担任工程项目部出纳期间,利用核算现金账和银行账等职务便利,与该项目部财务主管陈基濠(另案处理)虚构财务工资表,冒充项目经理审批意见签名的方法,侵吞公共财物共30万元,两人平分各得15万元。

  昨日庭审上,储某萍辩称自己并没有和财务主管陈基濠商量做假账,而是“被动服从领导安排”。

  储某萍庭上表示,2005年底陈基濠拿出30万称是自己的钱,让储放在了公司保险柜中。之后,项目资金周转不灵时,陈指示储某萍将这笔钱用于项目。2007年3月,陈基濠要取回这笔款项,于是储某萍通过转账方式,分三次将17万元汇入陈的个人账户。同年4月,陈称将剩下的13万以“个人名义”赠送给她,称是对其“工作上的奖励”。

  庭审时储某萍一再辩称,自己以为这笔钱属于陈“个人给的”,由于公司账目“不清不楚,垫支是很普遍的事情”。2007年10月,储某萍将这笔13万元取出,用于在北京购房首付。

  昨日庭上储某萍还供述,2007年5月由于休假,其将账目移交给陈基濠打理,由陈基濠一人负责会计和出纳。同年6月,储某萍休假回来,与陈办理现金交接,两人一盘现,却发现多出了14万现金,当时陈又坚称账目是他经手做的不会出错,于是两人决定将14万现金平分。“当时头脑一时发热,不知怎么就拿了这7万”,储某萍在庭上表示,之后发现账目有30万错账,才在陈提议下,用伪造财务工资表来“平账”。

  庭审时,被告人及其律师均辩称,不存在转账贪污的可能性,强调做假账和分钱的顺序。公诉人反驳,分钱与做假账不存在必然的先后关系,不一定要先做了假账才能分钱,完全可以先分了钱再做假账。庭审过程中,储曾一度哽咽称“希望法官能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并在庭审最后当场宣读给法官的求情信,要求“判处缓刑,以便照顾年幼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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