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吕婷 《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系国内首个以性别平等为主题的法规草案,此条例尚未正式出炉,就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中国政法大学还将其列为“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近日,该项目组同学一行在深圳与市妇联主席蔡立就“平等机会委员会”设置的重要性问题进行交流。据透露,今年4月该条例将迎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的三审。
妇联呼吁重视设立必要性
梁燕是中国政法大学的一名大二学生,她向记者介绍,去年10月在指导老师秦奥蕾的带领下她和其他几名同学一起参加了“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该项目主要是通过对比《条例(草案)》中的平等机会委员会和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来探讨深圳平等机会委员会机构设置的重要性。
深圳市妇联权益部副部长余长秀介绍,《条例(草案)》中提出了要建设深圳市平等机会委员会,这是一个专业性、政策性非常强的机构。该机构若能成立,将能够受理性别歧视案件,有调查、了解权;对是否构成性别歧视提出专业性意见,并能协助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还能主动检查一些实行性别歧视政策的单位,进行曝光谴责。
“我们设想将深圳市平等机会委员会能分成几个部门,如政策部,反歧视部等,市民前来咨询办理案件均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是全公益性的,由深圳市政府买单。”余长秀表示,深圳市妇联非常希望能设立这样的一个机构,将秘书处设在妇联,由妇联代管。而这样的提议能否被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目前还不确定。
育婴假等三方面存在争议
记者了解到,《条例(草案)》中明确了性别歧视的定义,并界定性骚扰是一种特殊的性别歧视,填补了我国立法缺乏性别歧视定义的缺陷。确立的配额制、优惠制等暂时特别措施以及双亲育婴假制度、人身安全保护制度、弹性退休制度、生育津贴等制度,将为加速实现深圳事实上的男女平等发挥重大的作用。
“目前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弹性退休制度、双亲育婴假制度、平等机会委员会的设立这三方面。这是深圳在全国率先开展性别平等立法,需要改变的是人们的某些观念,我们做了很多努力,依然也是很难。”据深圳市妇联主席蔡立透露,对于深圳市平等机会委员会的成立问题,目前深圳市编办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还存在争议,其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意识到平等机会委员会存在的重要性。
蔡立透露,《条例(草案)》今年4月将迎来市人大常委会的三审,深圳市平等机会委员会能否设立相信也将很快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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