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2月15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财产申报违反法令的“立法院秘书长”林锡山,昨天发表声明指出,因协助妹妹筹开餐饮店购入股票,事前并不知“公务员服务法”规定,知道后已改正,也愿配合“监院”调查,绝不回避。
“监察院”财产申报处抽查林锡山财产申报资料发现,林锡山持股投资违反公务员服务法持股不得超过10%规定,移送“监委”调查。
林锡山指出,妹妹在2009年因筹开餐饮店,有资金需求需款孔急,因此购买妹妹持有的鼎丰国际投资公司股分230万股。他身为长兄,基于手足之情购股票,且在该年底据实申报,没有隐匿。
林锡山也指出,他与儿子持有的台欣生物科技股票并未逾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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